首页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0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由国家出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以外从事地质工作所取得的地质资料的汇交,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