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条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