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资质证书的等级编号,应当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技术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