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2001年) 6、 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报告。 (三) 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2001年) (三) 6、 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报告。 (三) 国家环保总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报批文件提出初审意见,征求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