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6年) 4 应急响应 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5)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6年) (5) 4 应急响应 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5) 加强预算审查。实施财政重整计划以后,相关市县政府涉及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等事项,在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同时,必须报上级政府备案。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调整方案要加强审核评估,认为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依法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