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企业和个人取得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