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以下简称一般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下简称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债务(以下简称外债转贷)、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一般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一般债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