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