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