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