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 第二章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 第八条 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决… 第九条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 第十条 地方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