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第二章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