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第一章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