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06年) 第六章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0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原《地图审核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局令第3号)同时予以废止。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