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 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把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按年度组织实施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