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 第二章 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土地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第七条 土地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第八条 土地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 第九条 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基础图件。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