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 第四章 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条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调查成果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条 土地调查成果实行逐级汇交、汇总统计制度。 土地调查数据的处理和上报应当按照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