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第四章 初始登记 第二十五条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初始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