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