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3月3日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 第十九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