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图书出版单位租型出版图书、合作出版图书、出版自费图书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