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一条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一条 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具体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