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虚报、冒领或其他手段骗取贷款赠款资金的,或者滞留、截留、挪用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贷款赠款资金的,或者从贷款、赠款中非法获益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