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九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五十八条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五十八条 为项目提供公证审计的相关机构,应在国际金融组织规定的时限内,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