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项目绩效目标,是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可参考国际金融组织项目评估文件中的项目绩效目标):

贷款项目

对于中央项目,在向国务院上报贷款谈判请示前,相关中央部门应当向财政部报送项目绩效目标。

对于地方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在报送财政部的项目评审意见中应当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

赠款项目及技援子项目

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在向财政部报送的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包括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