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依法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举借,并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