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赠款管理 第四十九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赠款管理 第四十九条 赠款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赠款法律文件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虚报、冒领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赠款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滞留、截留、挪用赠款资金或者擅自改变赠款资金用途。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