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贷款筹借 第二十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贷款筹借 第二十条 财政部对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的外国政府贷款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确认后,应当根据贷款方的发展援助政策要求以及资金承诺情况,统一对外提出备选项目。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