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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本金、国外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业主、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建设期;

国外贷款来源及条件,包括国外贷款机构或贷款国别、还款期、宽限期、利率、承诺费等;

项目对外工作进展情况;

贷款使用范围,包括贷款用于土建、设备、材料、咨询和培训等的资金安排;

设备和材料采购清单及采购方式,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规格、数量、单价;

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

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