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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002年)
  3. 第五章 附则
  4. 三、 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经营者需定期报送的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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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002年) (三)

第五章 附则
三、 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经营者需定期报送的材料内容

(三) 通达地区、对端企业名称、传输方式、业务种类及对应通信容量。

(二) 目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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