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_第33期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200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际货代企业在本地区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仍按省和计划单列市的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国际货代企业备案程序如下:

领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国际货代企业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样式附后)。

填写《备案表》。国际货代企业应按《备案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和真实;同时认真阅读《备案表》背面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向备案机关提交如下备案材料:

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备案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