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海关接受船方或者其代理人的申请,办理《除鼠/免予除鼠证书》(或者延期证书)、《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等有关证书。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