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际航空运输价格(以下简称国际航空运价),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点与境外地点间的定期航空运输业务时,运送旅客、货物的价格及其适用条件。

国际航空运价包括国际航空旅客运价和国际航空货物运价。

国际航空旅客运价包括旅客公布运价和旅客非公布运价,国际航空货物运价包括货物公布运价和货物非公布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