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2008年) 第九条 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200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护照证件号码”,是指旅客或机组人员持用的有效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效出入境证件号码; “人员类别”,是指旅客或者机组人员。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