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航标组织公约(中文本)(2023年) 第二十一条 国际航标组织公约(中文本)(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退出 任何成员国均可退出本公约,但须提前至少12个月书面通知保存国,保存国须立即将该通知通告各成员国和秘书长。 退出通知可在本公约生效之日起6个月期满后的任何时间递交。 退出将在退出通知递交次年的12月31日生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