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 第五章 计量保证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计量保证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军工产品的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凡涉及产品技术指标量值的准确度,必须经国防计量技术机构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