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