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委托给其他有关组织实施的,承办司局应当对其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