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承办部门对听证事项进行说明;

听证会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

听证主持人询问;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