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当事人认为听证人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

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委领导决定;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组织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