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国资委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资委决定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 国资委关于废止《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 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8)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