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五、 妥善处理境外投资和贸易中的重点法律问题 (十五)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2013年) (十五) 五、 妥善处理境外投资和贸易中的重点法律问题 (十五) 严格控制境外担保。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外出具保函时,应当审慎确定保函的类型、用途、生效和失效条件、额度等。要规范企业内部审核批准程序,未经法律审核及风险评估,不得随意对外出具具有担保性质的承诺函、安慰函、支持函等文件。要依法妥善处理保函索赔纠纷,积极应对保函欺诈行为。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