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综合交通体系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1、
1、 水运主通道和水网航道建设
长江水系主通道。长江干流重点整治中、下游武穴航道、碾子湾河段、张南及东流水道等碍航河段;结合长江口航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下游航道;上游重点做好三峡库区航运复建工程。主要支流,按四级航道标准,重点梯级渠化嘉陵江航道,开发江汉平原、洞庭湖区等航道网及汉江、赣江航道等。
珠江水系主通道。加快西江航运干流向上游延伸工程,为云、贵等西部省区打通出海航道,重点建设柳黔江、红水河和右江三条出海通道。
京杭运河、淮河主通道。京杭运河重点改善北段航行条件,提高船舶吨级和航道管理水平。
长江三角洲江南航道网。按四、五级航道标准,改善江南航道网通航条件,完善航运网络,重点建设苏申内港线、申张线、长湖申线、苏申外港线、平申线、芜太运河等跨省市干线航道。
珠江三角洲航道网。按三级航道标准,逐步完善该地区航道网,重点整治小揽、陈村、劳龙虎水道等航道。
为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西部地区内河重点建设长江、西江两条出海通道、澜沧江跨境运输航道以及相应的区域性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