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综合交通体系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1、

1、 集装箱运输

“十五”期间,重点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深水港和能靠泊第四代以上集装箱船舶的干线港,相应发展支线港、喂给港,促进我国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干支衔接、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和我国大陆沿海具有1000万标箱以上的集装箱枢纽港。

北方地区。重点建设大连、天津、青岛三个集装箱干线港和营口、秦皇岛、烟台、连云港四个支线港。

华东地区。重点建设上海集装箱枢纽港,相应发展江浙两翼的宁波、太仓两个干线港,及南京、镇江、张家港、南通和温州等支线港。

华南地区。在保持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同时,重点建设深圳港,相应发展广州、厦门两个干线港,及福州、汕头、珠海、湛江、防城、海口等支线港。

“十五”期间,内贸集装箱运输重点改造利用现有件杂货泊位,新建部分必要的码头泊位,以满足迅速增长的内贸集装箱运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