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一)
(一) 主要任务
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依法行政、村民管理、优质服务、政策引导、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依法行政、村民管理、优质服务、政策引导、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