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2026年) (二)
(二) 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完善生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强生育力保护,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规范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应用,加强对适宜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费用保障。推广分娩镇痛服务,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和分娩镇痛等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加强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改善产科和婴幼儿病房条件。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优化妇女健康服务,加强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和早诊早治,全面实施适龄女童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实施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孤独症早筛查早干预。加强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强化职业人群健康保护。推进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新兴产业、新业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完善智能化监测预警网络,健全工作相关疾病综合防控策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优化老年人群健康服务。实施老年口腔健康、听力健康、心理关爱、营养改善、痴呆防治等方面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人合理用药指导。发展老年医学特色综合医院,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加强健康管理、上门医疗和家庭病床服务,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
促进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健康。制定实施新一期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强化残疾人健康管理、康复服务,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常态化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