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200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体质测定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有培训合格的体质测定人员;

有符合体质测试项目要求的器材和场地;

有对伤害事故及时救护的条件;

有测试数据处理及健身指导的设备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