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第五章 所出资金融机构管理者选择与考核 第三十条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所出资金融机构管理者选择与考核 第三十条 出资人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章程,对金融机构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