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国有金融企业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