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 国有金融企业应对分支机构的集中采购行为做好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